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謙卑──信徒最大挑戰

日期:10月30日 2016年

作者:麥耀安牧師


         上星期介紹的那本書,是我在七年前按牧時看的。一向覺得自己有一種深藏的驕傲,現在回顧過往七年的日子,發現與七年前的自己比較,驕傲又加深了許多。不要以為自己「 報案,就顯出一點謙卑。那本書的作者就曾經責備這樣做的人:

 

  許多人尋求謙卑,是藉着責備自己,告發自己,靠憂愁的悔罪心情,和強烈的內疚;這樣作,仍達不到謙卑。一個人以自己為中心,即使在那裏自責,還是陷於自己裏面,還是以自己為中心,不是真正的謙卑。[1]

 

  這真沒轍了。橫不是,豎又不是。

這本小書的中文譯名是《該怎樣謙卑》,作者是一八二八年在南非荷蘭殖民地出生的慕安德烈(Andrew Murray),所以這本書的原文是荷蘭文。慕安德烈是牧師,一生著作有二百四十本。他之能夠寫出這許多作品,除了才華橫溢之外,另一個因素是沒有收音機、電視、電腦和互聯網,讓他可以集中精力寫作;而沒有以自我為中心的現代通訊及娛樂設備,他也許有更多時間和更容易反躬自省,學習謙卑。

 

  在強調自我、感受、權利、平等、公義、成功的年代,追求謙卑,不僅不合時宜,甚至要首先寫文章,為因何要追求謙卑作一番辯證,尋求神學理論的支持,指出謙卑在現代社會的合理性才能向前再走一步。所以說,謙卑,是當代信徒的最大挑戰。簡單一句,學習謙卑、說話行事展現謙卑,可以幫助特朗普成為美國總統選舉候選人嗎?在某種程度上是他的驕傲幫助他上到現在的位置;但物極必反,當他的驕傲過了頭,例如自詡夠聰明才能避稅,就把自己打回原形了。


[1]慕安德烈,《該怎樣謙卑》(Humility),基督徒出版社,2008年,頁81-2。







謙卑

日期:10月23日 2016年

作者:麥耀安牧師


         除了聖經之外,有一本小書,我認為是每一個基督徒都應該看的,但這本書你看了之後,會感到十分沮喪,因為絕大多數人都發覺自己不可能做到。正因如此,這本書顯出它的價值:它擺出一個讓我們一生可以追尋的目標。

 

  這本書講的是謙卑。看完它,我發現自己連謙卑的邊皮也沾不上,看看作者怎樣說:「一個謙卑的人,時時刻刻都恪守底下的準則:彼此尊重;互相服事;彼此高估對方;互相順服。這裏就產生疑問,我們怎麼可以估價對方高於自己,特別是對方的智慧和聖潔遠遠落後於自己,明明對方在天份上、在恩賜上,都遠不及自己。這些問題的出現,證明我們對於謙卑的認識非常膚淺。真正的謙卑來自神的光照,看到自己一無所有,看到自己的不堪和不配,願意捨己、虛己,好讓神作一切的工作。」(頁60

 

  也許我應該從頭到尾把這本書譯寫下來,橫豎它的作者到今年逝世剛剛一百年,沒有任何版權上的考慮。這本書確有這種價值,裏面很多說話會令你感到驚訝,例如這一句:我們必須知道這個居住在我們裏面的基督的性格,我們必須知道我們所接受的基督的生命有甚麼特徵。而這答案只有一個,基督的生命的特點,就是他的謙卑。(頁21)除了聖經有的神學宣言,比方神是愛,很少有人用這麼肯定的語氣述說神的本性:主耶穌所彰顯的謙卑,是祂在天上早已有的謙卑(頁12);又例如:很少人知道救恩最蒙福和最主要的組成部分,就是謙卑。(頁85)

 

  我們不如用一個星期時間,猜猜這本書和它的作者是誰?





罪疚感

日期:10月9日 2016年

作者:麥耀安牧師


         很多年前,一位年老親戚患了柏金遜症自殺身亡。我趕到醫院,看見他的老伴一臉驚惶、不知所措。我對她說:「不要怕,這不關你的事,是因為他有這個病。」她聽到我這樣說,綳緊的身體和臉面即時放鬆下來。丈夫自殺,她首先怪責自己。面對親人逝世,這是常有的反應,因為我們有罪疚感。

 

  這種罪疚感在中國人社會中特別強烈,是因為在中國文化中,最高的德行是忠孝。罪疚感源於我們覺得為死者做得不夠,不能為死者盡忠盡孝。重點在於這個「盡」字,我們每年到父母墳前獻花,除了不捨之情,更多的是要貫徹這種德行。

 

  這與受基督教影響的西方文化有很大差別。他們的罪疚感源於「罪」,就是對上帝的背棄,自己重要過上帝,聽從自己多過聽從上帝。

 

  所以東西方人內心對罪疚的表現形式大不相同。東方人的罪疚是認為,自己對所負的對象做得不夠,於是在失去父母或敬愛的親人後,滿懷自責,因為已經沒有補救機會。西方人的罪疚感來自做了一些神不喜悅的事,而根據教會傳統的所謂七宗罪,這些罪的根源是驕傲,即重視自己多於重視神,所以貪吃是罪。一邊悔恨對尊長的善做得不夠,另一邊嘆息讓上帝傷心的惡做得太多。我們都不想有遺憾,但遺憾卻無可避免,因為人有限。神學性一點說,罪疚感是因為我們不完美,卻要追求完美,若這種想法太強烈,可能引致精神失調。有什麼方法可以防範這種極端想法?很簡單,接受自己只不過是人,然後依靠神,就是了。







父子關係

日期:10月2日 2016年

作者:麥耀安牧師


         信徒是神的兒女,但我們得到這個身分不是由於我們是神創造的,就是說,我們不是由於血緣關係成為神的兒女。舊約聖經只有一次提到猶太人是神的兒女[1]你們是耶和華-你們神的兒女。」(申十四1)但經文立即接着說:「耶和華從地上的萬民中揀選你特作自己的子民。」(申十四2)神學家史麥爾說,以色列人之所以是神的兒女,完全是出自神的揀選,與倫常(即血緣)關係無關。

 

  萬民都是神所創造的,若論倫常,那麼所有人都算得上是神的兒女。但聖經明顯地否定這個說法。耶穌對棄絕他的猶太人說:「倘若神的你們的父,你們就必愛我;因為我本是出於神,……你們是出於你們的父魔鬼。」(約八42-44)耶穌清楚表明,不是人人都是神的兒女,只有那些出於神的人才是兒女,抗拒神的人是魔鬼的兒女。

 

  出於神的人,就是那些神揀選屬於祂的人。這些人受了聖靈感動,會相信耶穌是道成肉身的神的兒子。而在聖靈的引導下,信徒會呼叫神:「阿爸!父!」(羅八15,加四6)。

 

  史麥爾提到「阿爸」這個亞蘭文詞語(不是希臘文),代表的是兒女對父親毫無保留的信靠和順服,而耶穌對聖父就表現出這種態度。換言之,我們身為神的兒女,當我們祈禱呼叫阿爸、父,要提醒自己,對神完全信靠和順服。



[1]史麥爾,《被遺忘的聖父》,中華信義神學出版社,台灣新竹市,2005年頁42。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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