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爆煲

日期:9月28日 2008年

作者:麥耀安


  有報導說,國內奶粉發現有毒化學物質已經有三年,即使是有關企業發現產品出了問題也至少超過半年,為什麼有關的負責人不想辦法盡快解決,他們不知道事情有朝一日會被揭發,會爆煲的嗎?

 

  美國今天的金融海嘯可以追溯到次按風暴,但根源只有一個:貪心。盈利真的可以每年的增長下去嗎?次按及其他衍生投資工具的價值會繼續上升嗎?不會有一天跌價而爆煲嗎?

 

  上述兩個事件,有關人士明知道有一天會爆煲,但他們繼續這樣做,為什麼?這些都不是蠢人,美國金融界的人更是精英,為什麼會犯這些錯誤?還有很多例子。陳水扁家族的疑案,今天還有什麼人可以想到辦法讓他們一家逍遙法外?他當初沒有想到會面對今天的狀況嗎?

 

  也許就是由於他們是聰明人,所以膽子也大得超乎常人,以為自己總有辦法解決。毒奶粉事件不單要大膽,還需要昧著良心、麻木不仁,視人命如草芥。這些人在這幾年間都沒有見過小孩嗎?沒聽過嬰兒的哭聲嗎?見過、聽過卻還不動心嗎?

 

  罪的後果是這麼的嚴重,人是何等的盲目,被罪綑綁得多麼透徹!我們也許沒有機會犯這等罪,但在日常各種的人際關係中,為了保護自己,為了霸佔更多的空間,為了證明自己是對的,我們也表現出異常盲目的態度,容許自己硬著心去憎恨、去鄙視、去嘲笑、去冷待;我們面對各種跌落在眼前的引誘,容許自己放縱地去貪心、不忠、憤怒。我們膽子太大,忘記還有神的審判,這樣的人生總有一天會爆煲。





一把尺

日期:9月21日 2008年

作者:麥耀安


     寫這篇文章是踩鋼索,聰明人不該寫下去,但我是一個蠢人,而且有些問題確實不該迴避。有基督徒選民問,他欣賞某位候選人辭鋒犀利、論點充分,但那候選人自稱基督徒,卻在大街大巷粗言穢語的謾罵對手,有失見證,不知道投票給他好不好呢?

 

  基督徒面對公共時務時常有這一種難題。例如今年有多宗一樓鳯被劫殺案,有人提出設立紅燈區給予妓女保護,宗教人士的反應一般都以道德理由反對。教會當然不能容忍道德犯罪,但妓女普遍存在確是事實,只提出反對沒有解決妓女安全的問題,除非教會認為這些道德敗壞的女子死不足惜,但耶穌卻拯救了一名妓女的性命。其他如黑市賭波、同性戀非刑事化、反歧視法例都有同樣的困難:同意,有道德的考慮;反對,卻似乎是對問題視而不見。

 

  基督徒難以討論公共、社會問題,主因是很多基督徒只得一把尺,任何事都以道德作為衡量的標準。立法會的議員中很多是基督徒,不少信徒寄望他們在議會內和社會上維護基督教價值觀和道德標準,但處理公共事務不能只考慮基督徒的道德標準,還有數百萬市民的基本需要和權利作為決策考量,即使那些權利容許他們犯道德上的罪,也有少數弱小群眾的安全和利益靠政府去維護。一位負責任的基督徒立法會議員要考慮全港市民的意願和福祉,做到合理和公平。選民當然有自由單看候選人的外表、談吐、性別、年歲作出投票決定,基督徒當然也有自由單看候選人對單一議題的回應,但立法會議員處理的事務與全港市民有關,為我們建設一個可安居樂業的社會,若他們只得一把尺,相信難以肩負重任。







選舉過後

日期:9月14日 2008年

作者:麥耀安


        立法會選舉過後兩天,宣道會九龍中區舉行同工祈禱會,話題自然觸及選舉。有同工說,某間教會(非宣道會)的洗禮班近年增加了一堂課,教導準會友要盡公民責任,關注社會事務及投票,加上有某大教會牧師為部分候選人祈禱被批評有所偏幫,有同工就問,牧者應如何針對選舉問題教導弟兄姊妹?

 

  選舉過後才談這個問題可能更好。先談投票率。今年比較低,政府宣傳選舉,呼籲選民投票,盡公民責任,把投票等同公民責任。我們要尊重選擇不投票的人。若市民經過思想,決定不投票,他也是利用自己的選擇去發出聲音。學者分析今年投票率低,提出種種原因,指出從政者要關注的地方,而政黨也表示要檢討反省。選擇不投票的市民迫使政黨作出回應和改變,效果積極。選擇不投票不是罪惡,也不是沒盡責任。

 

  以目前香港行政主導的政制和立法會的議事投票方式,立法會議員任誰都難以有所作為。但香港的政黨也實在令人失望,議政多年,從來沒有政黨為香港的社會發展提出具體的想法,甚至不打算作出認真的討論。議員找最容易的議題作籌碼,首先是政治理念,這個題目炒不起,就從報紙的頭條中找文章,形成傳媒的影響力愈來愈大,政府和議員都跟着新聞走,保育、砍樹、消防員裝備、搖搖欲墜的招牌、月台幕門、學制、文化建設,傳媒炒作什麼,大家就熱哄哄的發言,但很少跟進,沒有新聞,大家就想不到香港還有什麼問題需要去解決。幾十年前,有人說香港是「借來的時間、借來的空間」,不必想得長遠,想不到今天仍然如此。議員和政黨只為席位,選民則以不投票無聲抗議。





尋求快樂

日期:9月7日 2008年

作者:麥耀安


        尋求快樂是不是人生的目標?經濟學把人生的第一個目標訂為生存,勞動是為了養活自己和一家人,延續生命,若有餘暇,人會做什麼呢?學者假設人會去尋求安逸和快樂。這是我們大多數人設想的人生,而且每一天就這樣生活。

 

  假使尋求快樂是人生主要目標,我們要怎樣達到目的呢?什麼是快樂?是物質滿足?是心安理得?有美好名聲?能盡情發揮自己的天分才幹?做自己喜歡的事?與相愛的人在一起?擁有權力支配一切?做個懶人?毫無壓力下生活?或以上所有?

 

  我們聽過很多故事,某人努力工作、做生意賺錢,為家人尋求幸福的生活,結果錢賺到了,但由於沒時間陪伴家人,關係變得疏離,與幸福距離甚遠;又或者某人最重視的是愛,是與其他人的關係,卻一次又一次的在愛情路上被傷害,對別人好反而惹人討厭。為什麼我們時常找不到自己最想得到的東西,反而一些人沒為自己做什麼,卻活得輕鬆愉快?

 

  有人說得好,快樂是不能夠直接追尋的。你愈追求它,它離你愈遠。因為快樂本來就在你裡面。想一些方法去喜歡你自己,去原諒你自己,人生會立即變得光明愉快,胃口轉好,充滿精力。寫到這裡,我又再次喜歡自己了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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